|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2425/2026-1010599578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 统一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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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恒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监理企业的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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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监理企业: 经核查,你单位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存在注册人员配备不满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二十三条,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你单位在整改期间未提供相关整改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 改革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8 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拟撤销你单位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的行政许可。 我厅根据你单位在浙里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浙里建”中所留地址、电话信息,通过EMS邮政快递向你单位寄送《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被拒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附件:1.浙江恒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监理企业名单 2.《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浙江恒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监理企业) 附件1:浙江恒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监理企业名单.xlsx 附件2:《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浙江恒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监理企业).pdf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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